数据信息室管理规定
安塞站数据管理实行站长负责,指导数据工作、审定数据政策、审批共享数据;数据管理员执行数据管理工作、提出有关工作和政策建议。
凡在安塞站区内产生的数据,包括合作项目,由安塞站支持的在站外进行的科学研究数据,安塞站均享有所有权。
安塞站长期固定研究人员凡用于以本站名义进行的工作或发表的文章,均可共享我站的开放数据。参加本站课题之站外人员可优先使用与课题有关的开放数据。站外人员按规定申请共享我站开放数据。
数据的共享实行站长审批制,申请人获得数据时需填写“数据使用登记表”,说明数据内容和使用目的并由站长批示,方可取得数据。所获得的数据只能由本人使用,申请人无权将使用权转让。数据申请单存放备案并附数据使用协议。
数据管理员遵守有关数据管理规范,对数据上交、入库、管理和使用进行责任化管理。
数据管理员应保管好数据的原件、做好档案,计算机数据库要定期备份,数据保存做到多份异地备份。
未经数据管理员的准许,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数据保管库和计算机数据系统,数据查询、获取须按照有关数据共享协议执行。
做好数据库和数据系统安全,严禁水、电、火、盗等灾害的发生,保持室内整洁、安静。